两性空间 美容瘦身 心理博览 保健养生 育儿宝典 女性天地 男人世界 健康快讯 时尚娱乐 爱情故事
成人交友 男性用品 女性用品 商家展示 医院推荐 行业展会 著名医生 宾馆酒店 会员中心 两性论坛
6000部免费小说
   Flash小游戏
行业资讯】 [热点新闻] [综合评论] [企业动态] [药械政策] [医学研究] [医药会展
 
互联网 搜索本站
您的位置:首页 >> 首页>>健康快讯>>药械政策>>正文

卫生部关于非典型肺炎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
发布日期:2006-3-20 21:48:27浏览数:发送给好友添加到收藏夹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为一种目前病因尚不明确、传染性强的呼吸系统疾病,目前在国内部分地区有病例发生。为防止疾病在转运过程中传播,保证转运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转运的指挥调度工作。医疗机构需转运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时,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通知急救中心(站)或指定医疗机构将病人转运至接收医疗机构。

2、急救中心(站)或指定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门医务人员、司机、急救车辆负责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的转运工作。

3、急救中心(站)或指定医疗机构应当做好病人转运交接记录,并及时报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二、转运要求

1、急救车辆车载医疗设备(包括担架)专车专用,驾驶室与车厢严格密封隔离,车内设专门的污染物品放置区域,配备手消毒设备。

2、医务人员、司机戴12层棉纱口罩或其他有效防护口罩、防护头套、防护眼镜、手套,穿连身服、隔离衣和长筒胶靴。

3、医务人员、司机接触病人(含疑似病人)后,要及时更换全套防护物品。

4、转运时应当开窗通风,车辆消毒后打开门窗通风。

5、医务人员和司机防护、设备消毒、污染物品处理等按照《医院收治“非典型肺炎”病人消毒隔离工作规范(试行)》执行。

三、有关工作流程

1、转运流程

穿、戴全套防护物品→出车至医疗机构接病人→将病人安置在车厢→将病人转运至接收医疗机构→更换全套防护物品→返回→车辆及设备消毒(污染物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人员防护消毒

2、穿戴及脱防护物品流程

穿戴防护物品流程:连身服 →长筒胶靴→防护头套→口罩→防护眼镜→隔离衣→胶皮手套

脱防护物品流程:隔离衣→防护眼镜→口罩→防护头套→长筒胶靴→胶皮手套→连身服

请将此通知转发至卫生部属、部管医院。

 

 

                             卫生部办公厅

二OO三年四月十四日
   

本站推荐
热门图片
 
合作伙伴
 
推荐文章
推荐文章
推荐文章
推荐文章
关于我们 - 招聘中心 - 联系方式 - 导航地图 - 广告服务 - 您的建议 - 健康论坛 - 友情链接
 
杭州工具量具有限公司转让厂房至浙江科缔实业有限公司专题报道
Copyright(C) 2001-2004 无羞涩™ All Rights Reserved
无羞涩:关注成人健康保健,预防、减少性疾病,倡导健康娱乐!
本站为非赢利性个人站点,仅做个人爱好收藏;网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就医请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如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 请与我们联系

ICP证:粤B2-20040208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