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头留骨”岂是医患共担风险
一个人在生活中生病受伤之类的事情难免到了要去医院做手术的地步原本已很悲催可如果手术完了却发现医生一不小心把手术所用的某些物事遗留在创口内还说那是手术需要共担的风险无疑是悲催复悲催了
很不幸一位姓胡的女士遭遇到了这样的事情据《北京青年报》报道胡女士于2013年3月在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医院进行了一次骨折手术术后医生发现手术时用来打眼用的钻头不慎遗留在了胡女士的骨头中并且无法取出这就是医院的责任胡女士说今年春节后她已经与右安门医院进行交涉并具体索赔而右安门医院至今没有与胡女士达成一致院方负责人称钻头被遗留属于手术的医疗风险是双方共担的
手术之后医护人员把纱布棉签绷带甚至手术刀之类杂七杂八的东西遗留在患者体内的事情此前也有听闻但基本都定性为事故医院负全责面对同样的事情现在当事医院却解释为遗留手术器材在患者体内只是出现了医疗意外并非事故且称这是一种共担的风险这样的解释在诸如我等的民众看来恐怕很有些强盗逻辑的意味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正如法律界人士所言做手术的确存在着共担风险比如患者受到感染突然的心脏衰竭等一些风险这些都属于不可控的风险医生在手术过程中无明显过错而将手术工具遗留在患者体内完全是院方单方面过错造成的而且是完全可控的由此可见无论手术怎样的专业与复杂遗留手术器材在患者体内都不是患者所应承担的风险即便医院的术前风险告知书中有着相应的条款也是无效的霸王条款现在当事医院居然把打眼钻头落在患者腿骨里称作需要共担的风险对于过错的造成玩着自以为专业欺骗民众的把戏这也就无怪乎网友在新闻的跟帖中愤怒地表示是哪位说危害不大的大家集资免费给他种个钻头看看
较长一段时间里医患之间的矛盾耳闻不少让人心情沉重如何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社会各界一直在关注和探索钻头落在腿骨里虽是一个医疗个例但当事医院共担的风险这一态度无疑是一只值得深入解剖的麻雀当事医院之所以那么解释很明显是想最大限度地推卸责任和逃避责任而在当前面对诸如此类的医疗纠纷或者事故抱着这样想法的医疗机构并不在少数事实一再告诉人们良好医患关系的形成关键还在于医院自身在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上努力而不是在问题出现之后以信息不对等的诡辩以强化保安力量的恐吓来让患者及其亲属息事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