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改名案上诉失败 停用涉事广告并赔广药1080万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就广药集团诉加多宝改名广告语虚假宣传案作出终审宣判驳回加多宝上诉维持原判即加多宝停用涉案广告语并销毁相关广告赔偿广药1080万元
该案于2013年9月第一次开庭广药集团起诉加多宝在其广告宣传中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或与之意思相同相近广告语属于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构成不正当竞争侵权行为
加多宝则在庭审中表示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内容属实红罐红罐凉茶是加多宝方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有唯一指向性加多宝方产品一直以来都是市场销售第一
2013年12月广州中院一审判决加多宝宣传行为构成对广药集团的不正当竞争判定其立即停止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等广告语并销毁宣传物赔偿广药损失以及诉讼费1080万元并在媒体上向广药公开道歉加多宝不服并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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