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专精特新认定程序
济南市专精特新认定程序
(一)申请认定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应如实填写《济南市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包括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基本情况表和承诺书等)上报至所在辖区县经工信主管部门
(二)各区县经工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初审在此基础上各区县提出初审推荐意见填写《济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汇总表》并正式行文上报市经信委
(三)市经信委根据区县经信部门推荐意见组织第三方机构或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出具书面推荐意见
(四)市经信委根据集中审核推荐意见对拟公布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有异议的由市经信委进行调查一经查实取消相关资格
(五)公示结束后根据公示结果提请市经信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讨论并确定认定企业名单
(六)对济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进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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