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中小企业如何认定?
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包括「直通车」和「评价指标」两种方式
(一)直通车
以下四条满足其一即可通过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1)三年内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技奖励
(2)获得仍在有效期之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
(3)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三年内获得机构投资者新增股权融资实缴500万元以上
(二)评价指标
若企业不满足上述任何一条还可通过指标评价进行申报考核维度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六个指标满分为 100 分评价得分达到 60 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 20 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 15 分)即可通过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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